2021年盐城师范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有通榆和新长两个校区。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设有18个二级学院,77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卓越教师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学校是江苏省也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目前,学校14个中学教育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复评。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哲社研究基地1个、省级决策咨询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学校沿海开发研究院是江苏省首批15家智库之一。学校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法国、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74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开展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
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连续四次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每年有近700名学生考取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生,连续六次被表彰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文明单位、省优秀校风建设先进单位、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安全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0〕18号)的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校性质(一)学校名称:盐城师范学院
(二)招生代码:1302
(三)办班地点: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
二、报考志愿与填报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考生须对照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申报相应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4、志愿填报:“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专业,录取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
三、招生录取
1、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五、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学生原所在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的相关手续,“专转本”学生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二)“专转本”学生转入我校后按专业单独组班,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习地点在盐城师范学院。
(三)“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与普通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五)“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工作。
九、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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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转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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