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江苏专转本法学大类考什么?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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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江苏专转本法学大类考什么?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有吗?
考查内容:
01.基础理论考试
(一)课程A:法理学
1.导论
1.1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法学体系。
1.2法理学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原则区别。
1.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研究方法
2.法的概念
2.1法的基本特征
2.2法的本质
2.3法的要素构成,掌握法律规则的特征与分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关系、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3.法的作用与价值
3.1法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3.2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概念、正义的概念及分类、自由的含义以及秩序的概念。
4.法的历史发展
4.1法的起源
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行为规则,原始氏族习惯与法的关系,各种社会法律制度的特点。
4.2法的发展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法产生的共同规律以及法律历史发展的规律。
4.3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特征和区别。
4.4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
5.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5.1法与社会、经济、政治的一般理论
经济、政治的概念,法与经济、法与政治的关系。
5.2法与道德、宗教和人权
道德与宗教的概念,法与道德和宗教的关系等,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5.3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的概念、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6.法的制定
6.1法的制定概述
法的制定的概念和要素;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6.2立法体制
6.3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
6.4法的渊源和分类
6.5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概念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7.法的实施和监督
7.1法的实施概述
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和法律监督的概念和特点。
7.2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的含义和种类。
7.3法律监督
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和原则,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8.法律关系
8.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关系的特征。
8.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的概念,不同种类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8.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事实的分类;掌握各种法律关系的运用,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二)课程B: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
1.1宪法的概念
1.2宪法的分类
1.3宪法规范、宪法渊源和体系结构
1.4宪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1.5宪法的基本原则
1.6宪法的作用
1.7宪法的监督实施和必要性及意义
2.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2.1近代宪法的发展概况
2.2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3.国家性质
3.1国体
3.2经济制度
3.3精神文明
3.4政治文明
3.5“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4.政权组织形式
4.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2选举制度
5.国家结构形式
5.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
5.2我国国家结构形式
5.3行政区划
5.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5特别行政区制度
5.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7国家标志
6.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6.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6.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本质
6.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
6.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
6.5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7.国家机构(上)
7.1国家机构概述
7.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7.3国家元首
7.4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7.5最高国家军事机关
8.国家机构(下)
8.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8.2监察委员会
8.3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三)课程C:民法总论
1.民法概述
1.1民法的概念及民法的调整对象
1.2民法的性质
1.3民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
1.4民法的渊源
1.5民法的适用范围
2.民法的基本原则
2.1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2.2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
3.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素
3.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3.3民事权利
3.4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主体—自然人
4.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4.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4.3监护
4.4住所
4.5宣告失踪
4.6宣告死亡
4.7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5.民事主体—法人
5.1法人的概念、特征、分类
5.2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5.3法人的能力
6.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
6.1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类型
6.2非法人组织的设立
6.3非法人组织民事责任的承担
7.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物
7.1物的概念、特征
7.2物的分类的具体类型、分类标准及其法律意义
7.3其他客体包括货币、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特殊类型的物
8.民事法律行为
8.1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分类及形式
8.2意思表示
8.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8.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8.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8.6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8.7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9.代理
9.1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及分类
9.2代理权
9.3无权代理
9.4表见代理
10.民事责任
10.1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10.2民事责任的类型
10.3民事责任中的特殊情形
11.诉讼时效和期限
11.1诉讼时效
11.2期限
(四)课程D:刑法总论
1.刑法概述
1.1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1.2刑法的基本原则
1.3刑法的效力范围
2.犯罪概述
2.1犯罪的概念
2.2犯罪的分类
3.犯罪构成
3.1犯罪构成概述
3.2犯罪客体
3.3犯罪客观要件
3.4犯罪主体
3.5犯罪主观要件
4.犯罪排除事由
4.1了解犯罪排除事由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4.2正当防卫
4.3紧急避险
4.4其他犯罪排除事由: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
5.犯罪未完成形态
5.1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5.2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5.3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和类型;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5.4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和类型;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6.共同犯罪
6.1共同犯罪的概念、特征
6.2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6.3共同犯罪的形式
6.4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7.罪数
7.1罪数概念、意义、判断标准及主要类型
7.2实质一罪中的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特征,掌握各自的处断原则
7.3法定一罪中的结合犯、集合犯的概念、特征,掌握各自的处断原则
7.4处断一罪中的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各自的处断原则
7.5多种罪数形态并存时的处理规则
8.刑罚概述
8.1刑罚体系
8.2刑罚裁量
8.3刑罚的执行和消灭
02.操作技能考试
技能一: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应用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答辩状
3.一审民事调解书
4.一审民事判决书
5.一审民事裁定书
技能二: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应用
1.起诉书
2.刑事自诉状
3.辩护词
4.一审刑事判决书
5.刑事上诉状
技能三:合同拟定与修改
1.买卖合同
2.赠与合同
3.借款合同
4.保证合同
5.租赁合同
6.承揽合同
7.中介合同
8.合伙合同
技能四:文言文翻译能力
1.证据的基本特征
2.民事、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法定种类
3.民事、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
4.民事、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5.民事、刑事诉讼证明过程。
技能五:书面表达能力
1.调解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2.调解基本程序
3.调解协议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4.调解协议的效力
5.调解协议的履行与执行
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省控线 | 计划数 |
南京工业大学 | 法学 | 353 | 300 | 26 |
盐城师范学院 | 法学 | 342 | 300 | 45 |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 法学 | 300 | 300 | 200 |
泰州学院 | 知识产权 | 333 | 300 | 48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法学 | 327 | 300 | 45 |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 法学 | 320 | 30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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